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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本文件為中文翻譯版本,僅供參考。中文版本與韓文版本內容如有出入,以韓文版本為準。

molio(以下稱「本公司」)依「個人資訊保護法」(韓國《개인정보 보호법》)等相關法令,為保護當事人之個人資料並妥善處理相關申訴,訂定並公開本隱私權政策如下。

目錄

  1. 第1條(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
  2. 第2條(處理之個人資料項目)
  3. 第3條(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存期間)
  4. 第4條(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處理相關事項)
  5. 第5條(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方法)
  6. 第6條(個人資料之提供予第三人)
  7. 第7條(額外利用、提供之判斷標準)
  8. 第8條(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之委託)
  9. 第9條(個人資料之境外傳輸)
  10. 第10條(個人資料之安全維護措施)
  11. 第11條(個人資料自動蒐集裝置之設置、運作及拒絕相關事項)
  12. 第12條(行為資訊之蒐集、利用、提供及拒絕等相關事項)
  13. 第13條(個人位置資訊之處理)
  14. 第14條(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義務及行使方法)
  15. 第15條(自動化決策相關事項)
  16. 第16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申訴處理部門)
  17. 第17條(當事人權益受侵害之救濟方法)
  18. 第18條(隱私權政策之變更)

第1條(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

本公司為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目的變更時,將依「個人資訊保護法」採取必要措施。

  1. 會員管理:會員識別及本人確認、年齡確認、帳號管理、防止不當使用、告知及通知
  2. 提供服務:照片自動整理及旅遊地圖建置、授予徽章與稱號、旅遊行程及分帳、會員間訊息、貼文翻譯、發送通知
  3. 提供個人化內容:調整動態等處貼文之曝光順序
  4. 營運 Flyver 計畫:申請審查及聯繫、收益之計算及給付、扣繳稅款及提交給付明細
  5. 改善服務:使用統計分析、流量來源分析及邀請與分享成效衡量、安裝 App 後直接開啟所分享之畫面、錯誤分析、開發新功能
  6. 行銷及廣告:發送活動等廣告資訊(限同意接收之會員)、衡量廣告成效
  7. 履行法令上義務及處理爭議

第2條(處理之個人資料項目)

① 本公司處理下列個人資料:

類別處理項目
會員註冊(必要)電子郵件地址、密碼、出生年月日、社群登入時所取得之識別碼及個人檔案資訊(暱稱、個人檔案圖片等)
個人檔案(選擇)顯示名稱、使用者名稱、自我介紹、個人檔案與封面圖片、連結、性別、居住地區、使用語言、旅遊興趣及想去的地區
貼文照片、影片及其所含之中繼資料(拍攝位置、拍攝日期時間、裝置資訊等)、影片之聲音、文字、留言
旅遊行程行程之標題、期間、城市、地點、備註、照片,旅伴名單,分帳所需之支出明細及參與者姓名(包括未使用 App 之旅伴姓名)
訊息會員間訊息之內容及收發紀錄
Flyver(參與會員)活動地區、領域、自我介紹、頻道網址(選擇)、條款同意紀錄、為給付收益所需之戶名、銀行、帳號、居民登錄號碼(外國人為外國人登錄號碼)、給付明細
自動產生、蒐集之資訊服務使用紀錄、連線紀錄、IP 位址、裝置識別碼(網頁版為各瀏覽器之識別碼)、裝置、作業系統及瀏覽器資訊、推播通知權杖(網頁版為瀏覽器推播訂閱資訊)、通知及行銷接收設定、內容曝光及瀏覽紀錄、連結使用紀錄、註冊管道(流入連結、活動資訊)、分享及邀請連結開啟紀錄、Cookie

② 本公司僅於「所得稅法」(韓國《소득세법》)等相關法令要求處理居民登錄號碼時,處理 Flyver 之居民登錄號碼(「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4條之2),不用於其他目的。

③ 本服務於提供功能所需時,會請求存取裝置之照片(相簿)、相機、位置及通知之權限。網頁版透過瀏覽器請求位置等必要權限,照片、影片僅讀取會員親自選擇之檔案,照片之拍攝位置、日期時間等於上傳前在會員之瀏覽器中讀取。所有權限皆為選擇性,即使不允許,仍可使用該功能以外之服務。

④ 本公司蒐集會員於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直接輸入或上傳之資訊、自社群登入提供者取得之資訊,以及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自動產生之資訊。

第3條(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存期間)

① 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達成或會員退出時,本公司將立即銷毀該資訊。但下列資訊於所載期間內保存:

項目保存期間依據
服務使用紀錄、連線紀錄3個月「通訊秘密保護法」(韓國《통신비밀보호법》)
為防止不當註冊、不當使用之退出會員識別資訊退出後30日防止不當使用
內容曝光紀錄蒐集後90日提供個人化內容
連結使用紀錄蒐集後3個月計算收益及防止不當使用
Flyver 申請資訊自審查完成之日起1年重新申請之審查
收益給付相關紀錄(包括居民登錄號碼等)相關法令所定期間(退出後亦分開保存)「國稅基本法」(韓國《국세기본법》)、「所得稅法」

② 尚有未給付收益之 Flyver,其資訊保存至給付完畢為止。

第4條(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處理相關事項)

本服務不受理未滿14歲兒童之註冊,本公司亦不會明知而蒐集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知悉已蒐集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時,將立即銷毀。

第5條(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方法)

① 本公司對於保存期間屆滿或處理目的已達成之個人資料,將立即銷毀。依相關法令保存之資訊,與其他資訊分開保存。

② 電子檔案形式之資訊,以無法復原之方式刪除;紙本記錄之資訊,以粉碎或焚燬方式銷毀。

第6條(個人資料之提供予第三人)

① 除經當事人同意或法律有特別規定等符合「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7條及第18條之情形外,本公司不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②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將 Flyver 之給付明細等提交予管轄稅務機關。

③ 會員公開發布之貼文及其所含之拍攝位置等,係依會員之選擇公開予其他使用者之資訊,並非本公司提供予第三人。

第7條(額外利用、提供之判斷標準)

本公司依「個人資訊保護法」第15條第3項及第17條第4項,未經當事人同意而額外利用或提供個人資料時,將考量與原蒐集目的之關聯性、依蒐集情況及處理慣例是否可預見、是否不當侵害當事人之利益,以及是否已採取假名化等確保安全性之必要措施。

第8條(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之委託)

①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委託處理個人資料業務如下:

受託者委託業務
Google LLC服務基礎設施及資料庫營運、貼文翻譯、地點資訊查詢
Cloudflare, Inc.照片、影片檔案之儲存及傳輸
BunnyWay d.o.o.(Bunny CDN)公開照片、影片之傳輸(已刪除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之檔案)
Resend發送驗證電子郵件
Expo Application Services發送推播通知
Functional Software, Inc.(Sentry)錯誤分析
Amplitude, Inc.使用統計分析
Vercel Inc.網站及網頁版之託管、網頁版之登入處理

② 本公司於委託契約中訂定確保個人資料安全管理之必要事項,並監督受託者。委託業務或受託者變更時,將透過本政策告知。

③ 本公司為查詢地點資訊,使用 Kakao、Google、OpenStreetMap 之服務;為社群登入,使用 Apple、Google、Kakao、LINE 之驗證服務。

④ 本公司為於網頁版顯示地圖,使用 Google Maps Platform 及 OpenFreeMap 之地圖服務;為於地球儀顯示衛星地圖,使用 Esri 之地圖服務。載入地圖時,使用者之瀏覽器會將 IP 位址、瀏覽器資訊、地圖上顯示之區域等直接傳送予該業者,此等資訊依各業者之隱私權政策處理。

⑤ 本公司於網頁版提供瀏覽器推播通知時,通知係經由會員所使用瀏覽器之製造商營運之推播服務(Google、Apple、Mozilla 等)傳遞,本公司為此保存瀏覽器所核發之推播訂閱資訊,至會員撤回通知允許或退出為止。

第9條(個人資料之境外傳輸)

① 本公司依「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8條之8第1項第3款,於本政策公開為履行服務提供契約所需之個人資料處理委託及保管,並將個人資料傳輸至境外如下。傳輸係於每次使用本服務時透過資訊通信網路進行。

接收者(聯絡方式)國家傳輸項目利用目的保存及利用期間
Google LLC (policies.google.com/privacy)美國等(包括大韓民國區域)第2條之資訊服務基礎設施營運、翻譯、地點資訊查詢至會員退出或委託契約終止時
Cloudflare, Inc. (privacyquestions@cloudflare.com)美國等照片、影片檔案及中繼資料檔案之儲存及傳輸至貼文刪除或會員退出時
BunnyWay d.o.o. (bunny.net/privacy)斯洛維尼亞(傳輸據點為大韓民國等)公開照片、影片檔案(已刪除拍攝位置等中繼資料之檔案)公開檔案之傳輸至貼文刪除或會員退出時
Resend (resend.com/legal/privacy-policy)美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驗證電子郵件至發送目的達成時
Expo Application Services (expo.dev/privacy)美國推播通知權杖、通知內容發送推播通知至權杖廢止或會員退出時
Functional Software, Inc.(Sentry) (sentry.io/privacy)美國裝置、作業系統及瀏覽器資訊、發生錯誤時之使用紀錄、會員識別碼錯誤分析90日
Amplitude, Inc. (amplitude.com/privacy)美國會員識別碼、使用紀錄、裝置、作業系統及瀏覽器資訊使用統計分析至會員退出或委託契約終止時
Vercel Inc. (privacy@vercel.com)美國等(包括大韓民國區域)IP 位址、瀏覽器資訊、連線紀錄、網頁版之登入維持資訊(加密)網站及網頁版之託管、網頁版之登入處理請求處理後立即銷毀(連線紀錄依 Vercel 之保存政策)
Meta Platforms, Inc. (facebook.com/privacy/policy)美國經假名化之會員識別碼、事件資訊衡量廣告成效依 Meta 之政策

② 會員得拒絕境外傳輸。傳輸至 Meta 之部分,請將拒絕之意思連同註冊之電子郵件地址寄至 help@flyve.kr,經本人確認後即停止,即使拒絕亦不影響本服務之使用。其他傳輸係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處理,不希望進行時,得以退出會員之方式停止處理。

第10條(個人資料之安全維護措施)

本公司為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採取下列措施:

  1. 管理措施:訂定及施行內部管理計畫、將個人資料處理人員最小化並予以教育訓練
  2. 技術措施:存取權限之管理及存取控制、固有識別資訊等之加密、連線紀錄之保存及檢查、營運資安程式
  3. 實體措施:使用已確保安全之雲端業者資料中心

第11條(個人資料自動蒐集裝置之設置、運作及拒絕相關事項)

① 本公司之網站(flyve.kr)為統計造訪、彙整瀏覽次數及衡量廣告成效,使用 Cookie 等自動蒐集裝置。Cookie 係網站傳送至使用者瀏覽器之少量資訊,儲存於使用者之裝置。

② 本服務之網頁版(app.flyve.kr)為維持登入、安全及使用便利,使用下列 Cookie 及瀏覽器儲存空間(Local Storage、Session Storage),且不使用以廣告為目的之 Cookie。瀏覽器儲存空間之資訊僅儲存於會員之瀏覽器。

類別利用目的保存期間
登入維持 Cookie維持登入狀態及重新核發(加密儲存)最後一次使用後1年。登入時選擇公用電腦者,保存至關閉瀏覽器為止;登出時立即刪除
瀏覽器識別 Cookie識別瀏覽器、管理登入裝置及防止不當使用1年
社群登入確認 Cookie防止社群登入請求遭偽造10分鐘(完成登入後刪除)
瀏覽器儲存空間畫面主題及語言、最後使用之登入方式、最近搜尋字詞及最近選擇之地點、畫面配置設定及說明是否顯示、撰寫中之文章與申請書之暫存副本、通知其他分頁正在更新登入之標記、註冊過程中輸入之出生年月日至會員於瀏覽器中刪除為止。登入更新標記於更新完成後立即刪除,註冊過程中輸入之出生年月日保存至完成註冊或關閉瀏覽器分頁為止

③ 使用者得於網頁瀏覽器之設定中拒絕或刪除 Cookie 及瀏覽器儲存空間之儲存。於網站拒絕儲存 Cookie 時,部分功能之使用可能受限;於網頁版拒絕登入維持、瀏覽器識別及社群登入確認 Cookie 時,將無法使用需要登入之服務。

④ 行動 App 為提供服務及使用統計而處理裝置識別碼,不蒐集廣告識別碼(IDFA、ADID)。

第12條(行為資訊之蒐集、利用、提供及拒絕等相關事項)

① 本公司為衡量廣告成效,處理行為資訊如下:

類別內容
蒐集項目網站造訪紀錄、會員註冊、貼文上傳、分享等事件資訊、Cookie、經假名化之會員識別碼
蒐集方法造訪網站時自動蒐集,使用 App 時由伺服器傳送事件
蒐集目的衡量廣告成效及最佳化廣告活動
保存期間至會員退出時
蒐集、處理行為資訊之廣告業者Meta Platforms, Inc.

② 使用者得於網頁瀏覽器之 Cookie 設定或 Meta 之廣告設定(facebook.com/adpreferences)拒絕行為資訊之蒐集,App 使用資訊之傳送得依第9條第2項之方法拒絕。

③ 本公司不蒐集敏感之行為資訊,有關行為資訊之詢問,得透過第16條之聯絡方式提出。

第13條(個人位置資訊之處理)

① 本公司將會員上傳之照片、影片所記錄之拍攝位置,用於整理貼文及建置旅遊地圖;公開發布之貼文之拍攝位置,可能於地圖及動態等處顯示予其他使用者。

② 會員允許存取位置時,本公司於提供附近內容等所需範圍內利用裝置之目前位置,並於目的達成後立即銷毀。

③ 會員得隨時刪除貼文或將帳號改為私人帳號,並得於本服務內之設定撤回位置資訊利用之同意,或於裝置或瀏覽器之設定中撤回位置存取權限。

④ 本公司依「位置資訊保護及利用法」(韓國《위치정보의 보호 및 이용 등에 관한 법률》),將位置資訊蒐集、利用、提供事實之確認資料保存6個月後銷毀。

⑤ 位置資訊管理負責人為 Lee Heesoo(代表人),得透過 help@flyve.kr 或 0507-1490-3470 聯繫。

⑥ 個人位置資訊處理之詳細事項,依定位服務使用條款。

第14條(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義務及行使方法)

① 當事人得隨時請求查閱、更正、刪除或停止處理個人資料,並得撤回同意。

② 權利之行使得於本服務內之設定或透過 help@flyve.kr 為之,亦得透過法定代理人或受委任之代理人為之。

③ 本公司得依「個人資訊保護法」等相關法令限制或拒絕當事人之請求,於此情形,將告知其事由。

④ 當事人不得違反相關法令,侵害本公司所處理之自己或他人之個人資料及隱私。

第15條(自動化決策相關事項)

本公司不作出對當事人之權利或義務有重大影響之完全自動化決策。動態曝光順序之調整不屬之;將作出此類決策時,將透過本政策事先告知。

第16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申訴處理部門)

本公司為統籌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並處理相關申訴,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如下:

類別內容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Lee Heesoo(代表人)
聯絡方式help@flyve.kr, 0507-1490-3470

第17條(當事人權益受侵害之救濟方法)

當事人為就個人資料侵害獲得救濟,得向下列機關申請爭議調解或諮詢:

機關聯絡方式
個人資訊爭議調解委員會(개인정보분쟁조정위원회)1833-6972, www.kopico.go.kr
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韓國網路振興院,개인정보침해신고센터)118, privacy.kisa.or.kr
大檢察廳(대검찰청)1301, www.spo.go.kr
警察廳(경찰청)182, ecrm.police.go.kr

第18條(隱私權政策之變更)

① 本隱私權政策自上方所載之施行日起適用。內容有新增、刪除或修改時,本公司將事先於本服務內公告變更事項及施行日。

② 本政策之變更紀錄如下:

施行日主要變更內容
2026.10.30因推出策展及 Flyver,新增 Flyver 收益結算所需資訊(本人確認、給付帳戶等)及個人化廣告所需行為資訊處理之說明,新增受託者 BunnyWay d.o.o.(第8條、第9條)以及位置資訊確認資料保存期間、位置資訊管理負責人聯絡方式、位置資訊利用同意之撤回方法(第13條)之說明,並整理整體架構
2026.10.20因推出網頁版(app.flyve.kr),新增網頁版之 Cookie 及瀏覽器儲存空間(第11條)、地圖服務及瀏覽器推播通知(第8條)、受託者 Vercel Inc.(第8條、第9條)、瀏覽器資訊(第2條)、瀏覽器之位置存取權限(第13條)之說明

③ 不論第1項之規定,本政策中有關網頁版之內容,自2026年10月20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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